1.违反党的教育方针、违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2.重大事项决策不遵守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、不按有关程序决策。
3.学院教育事业费的使用不公开、不透明。
4.违反国家有关规向学生收取费用。
5.在教职工聘任、教育、考核工作中不按有关程序办理。
6.在科研教学奖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。
7.不经学院研究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私自排课、调课。
8.津贴发放工作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。
9.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工作不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10.教务管理不能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执行。
11.班主任、学生干部聘任选拔工作不能按照有关程序办理。
12.涉及师生的推优评优、表彰处分等不能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办理。
13.党员发展、党费收缴不能按照党内有关制度办理。
14.违反“八项规定”、“六大纪律”,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责任编辑:马永良